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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社会保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简介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定本区社会保险管理的政策、和各项配套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受理本区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与生育、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等险 种的参保、待遇支付和基金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 ;负责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交流等管理工作;
五、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待遇支付进行稽查;受理社会保险方 面的投诉;
六、编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与生育、农保等社会保险基金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统计报表等;
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2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养老保险股、医疗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股等6个股室。
中心咨询、投诉电话:
养老保险:4222183、投诉电话:4111729,传真:4235730
医疗保险:4235636、投诉电话:4235570,传真:4235730
工伤生育保险:4235638、投诉电话:4111729,传真:4235730
农村养老保险:4220930、投诉电话:4111729,传真:4235730

办公室


1、承办中心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调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内部政务运转、公文审核、印章管理、文电信息处理、机要保密工作、文书档案 、会议 纪要、秘书事务和中心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等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稿,协助做好社会保险政策的调研、起 草工作;
4、做好上级规定的信息专报,收集上级和外地社会保险工作信息;
5、负责会议组织、接待联络、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用品采购、车辆服务 、固定 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养老保险股


1、负责受理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2、会同地方税务部门核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档案的建立、记录和管理工作;
4、审核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审定和按时拨付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作;
5、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调查、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工作;
7、编制养老金拨付计划、建立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台帐;
8、负责编制破产、关闭、终止国有企业在职人员“两保一费”和退休人员非统筹资金的拨付计 划工作。

医疗保险股


1、负责受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2、负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支付和统计工作;
3、负责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管理和转移;
4、检查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合同和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标准的执行情况;
5、负责参保人员转外就诊的审核手续;
6、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医疗违规行为。

工伤、生育保险科


1、负责受理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与生育保险参保工作;
2、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与生育保险审核支付和统计工作;
3、参与指导参保单位的工伤预防工作;
4、做好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跟踪、管理工作;
5、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抚恤金的发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股


1、负责受理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工作;
2、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的计算、审核、支付和统计工作;
3、编制月养老金拨付计划;建立和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支付台 帐;
4、按有关规定对符合享受人员养老保障待遇进行调整;
5、审核和支付死亡人员有关待遇;
6、负责受理正常性退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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